各学院:
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定于2025年5月15日至7月15日开展第四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法治宣传作品传播竞赛活动。为开展好本次活动,取得预期效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为主题,做好“普网络法”和“用网络普法”两篇文章,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特别是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等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引导动员广大网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等“关键少数”、大学生网信普法志愿者等青少年群体、网络名人等互联网从业人员创作优秀原创普法作品,实现网上网下同心聚力,在守正创新中持续巩固网信普法模式,夯实网信普法品牌,推动网络法治宣传工作走深走实。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
承办单位:各地、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司法局
三、活动步骤及内容
(一)第一阶段
时间:5月16日至7月15日
内容:网络法治宣传作品网上传播、征集
做法:做好“普网络法”“用网络普法”两篇文章,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等,特别是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自治区信息化促进条例等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微短剧、图片、海报、H5、动漫、沙画、情景剧、说唱等,在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参与开设话题#法润天山#传播推广征集作品。
要求: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主题鲜明,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信法治文化,倡导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第二阶段
时间:5月16日至7月31日
内容:作品评审
做法:为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对通过初审的优秀作品进行网络投票,待网络投票环节结束,邀请专业评委、网民代表等进行最终评审。
分值比例:网络票选20%,作品传播量30%,专家评审50%。
(三)第三阶段
时间:8月1日至9月30日
内容:对获奖及优秀网络法治宣传作品进行网上展播
做法:以“网信新疆”公众号及小程序3D展厅和“法治新疆”公众号为依托,充分发挥互联网联合传播机制优势,在疆内重点网站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同时,广泛动员各地有关新媒体账号,对获奖优秀网络法治宣传作品进行网上展播活动。
四、奖项设置
优秀组织奖:10个
最佳内容奖: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
最佳传播奖: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
最具创意奖: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
最具人气奖:一等奖(1个,奖金5000元);二等奖(2个,奖金3000元);三等奖(3个,奖金2000元)。
五、报名流程
步骤一:创作符合主题的作品→加话题#法润天山#发布在网络平台→广泛传播后截图保存曝光量(注意:申报作品需在5月15日后发布,此前发布作品不纳入竞赛范围)。
步骤二: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报名页面,并按要求完成作品上传。

步骤三:填写《第四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法治宣传作品传播竞赛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申报表”和作品高清原文件(1920*1080及以上)发送至邮箱:3144920840@qq.com 。(邮件命名:作品名称-姓名,例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小疆)
温馨提示:只有完成所有步骤才算报名成功,如有疑问可咨询宣传部李昌樊 17693530353。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此次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工作要求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中“互联网+法制宣传”的具体举措,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筹资源、周密部署、积极推动、广泛动员。
(二)精心组织,提质增量。各学院要认真研究并动员部署,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确保我校师生及时了解参与此项活动的相关要求,引导有兴趣爱好的师生发挥自身优势,创作出一批解读法律问题准确、内容通俗易懂、网民喜闻乐见、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作品。法政学院需组织普法志愿者至少制作5个作品参赛,其余各学院要动员师生积极参与,原则上至少制作一个作品参赛。
附件:第四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络法治宣传作品传播竞赛作品申报表
喀什大学党委宣传部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