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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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的通知

内容来源: 日期: 2025-01-2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融入日常、化作经常,按照中央党委宣传部要求,我校拟推荐2025年3月第十批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含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

岗位学雷锋标兵集体主要从各学院、各单位中推荐产生。

基本条件为:

1.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工作业绩突出,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认可,具有一定荣誉基础;

3.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学雷锋活动,并常抓不懈、扎实深入、富有特色,取得显著成效、群众认可度高;

4.具有良好整体形象,能够体现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二)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

岗位学雷锋标兵个人主要从各学院、各部门立足本职岗位、践行雷锋精神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基本条件为:

1.理想信念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度认同;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职业道德,主动弘扬雷锋精神,爱岗敬业、艰苦奋斗,服务人民、甘于奉献,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在本职岗位取得显著成绩、作出重要贡献;

4.注重一贯表现,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认可度。

二、具体要求

各学院、各单位要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提出推荐名单,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政治把关和审核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确保所推荐人员政治合格、适宜宣传,事迹真实感人,具有示范性、代表性。

请各学院、各单位于2025年2月2日前,将推荐表、简要事迹材料(800字以内)、政审材料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上述材料盖章后的扫描件以及原始电子版通过电子文件收发至党委宣传部账号。

联系人:邓晓霜、姚珊珊

联系电话:13639974244;13086128605

电子邮箱:kdxcbtg@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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